本報記者 吳曉璐
4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表示,收到12名投資者共同起訴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澤達易盛”)、林應、應嵐、隋田力、王曉亮、姜亞莉、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曉莉、陶晨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申請。起訴投資者同時申請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案件。上海金融法院將依法審查,及時公布進展情況。
同日,投服中心表示,關注到上述起訴申請。澤達易盛是科創(chuàng)板首批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公司,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字〔2023〕29號),公司在公告的發(fā)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違反《證券法》第十九條、第七十八條,構成欺詐發(fā)行。
投服中心將密切關注訴訟進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續(xù)受理并裁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發(fā)布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擬依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20〕5號)、《關于做好投資者保護機構參加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相關工作的通知》(證監(jiān)發(fā)〔2020〕67號)、《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特別代表人訴訟業(yè)務規(guī)則(試行)》(投服中心發(fā)〔2020〕30號),公開征集并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資者特別授權,申請參加普通代表人訴訟并申請轉換特別代表人訴訟。
(編輯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