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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注銷易增輝持股 皖通科技此時起訴另有深意?

2020-10-19 06:29  來源:上海證券報

    皖通科技10月18日晚公告稱,因董事易增輝違反了此前收購承諾,公司已對其發(fā)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易增輝配合注銷其所持公司約1434.4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3.48%)。

    易增輝此番被起訴,誘因有二。一是其與南方銀谷在9月14日簽訂了《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二是皖通科技對子公司賽英科技進行人事調(diào)整,易增輝掌控賽英科技卻拒絕移交管理權。皖通科技認為,易增輝直接違反了此前的承諾包括:“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增持公司股份、不違規(guī)占用上市公司資產(chǎn)及資源。”

    易增輝則認為,這是李臻等人為了在11月20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上占據(jù)有利位置,進而通過訴訟手段“鎖定他的投票權”。如果他所持公司股份無效,南方銀谷陣營所持股份比例也將下降。

    以違反承諾起訴自家董事

    將時間回撥至2018年2月,皖通科技完成對賽英科技100%股權的收購,易增輝作為賽英科技原股東獲得皖通科技3.48%的股權。作為重組交易的重要前提及組成部分,易增輝等人簽署了《關于不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承諾函》(下稱《承諾函》)。

    《承諾函》顯示:“自承諾函簽署之日起至本次重組完成后36個月內(nèi),易增輝(包括本人控制的企業(yè)及其他一致行動人)保證不通過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權、協(xié)議等任何方式獲得在上市公司的表決權;保證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主動通過其他關聯(lián)方或一致行動人直接或間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但因上市公司以資本公積金轉(zhuǎn)增等被動因素增持除外),以確保王中勝、楊世寧和楊新子(原皖通科技實控人)對皖通科技的實際控制權。”此外,易增輝等人還在相關承諾函中提及:其本人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不違規(guī)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資產(chǎn)及其資源。

    皖通科技認為,易增輝與南方銀谷于9月14日簽訂了《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并且皖通科技對賽英科技進行人事調(diào)整,易增輝掌控賽英科技卻拒絕移交管理權,這些行為均違反了此前承諾。于是,公司起訴易增輝,請求法院判令注銷其所持公司股份。

    而據(jù)易增輝介紹,他此前作出上述承諾,是為了確保王中勝等3人對皖通科技的實際控制權。而今年8月22日,皖通科技公告指出,公司將處于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tài)?;谶@些情況,他上述承諾的基礎已喪失,《承諾函》已失效。而即使《承諾函》有效,他與南方銀谷簽署《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是為了促使皖通科技快速恢復至正常秩序,并非謀求皖通科技實際控制權。

    同時,針對賽英科技的人事調(diào)整事宜,易增輝此前多次指出,基于皖通科技委派的人員未明確擁有相關資質(zhì),所以未移交賽英科技管理權。而就該事項,皖通科技截至目前尚未正面回應。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對此分析稱,這其中涉及對當時承諾的內(nèi)涵理解問題,很難認定易增輝違背承諾。因為公告提到不主動通過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如果只是與其他人達成一致行動,沒有主動或被動之分,這就很難界定易增輝是否違背承諾。

    皖通科技董秘潘大圣表示,目前公司只是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至于易增輝是否違反此前承諾,須由法院等機構判定。

    此時起訴另有深意?

    在皖通科技內(nèi)斗“決戰(zhàn)”前夕,本次訴訟也進一步顯示出當事雙方正展開新一輪“暗戰(zhàn)”。

    皖通科技臨時股東大會將于11月20日召開,屆時將審議罷免李臻等人的非獨立董事職務等議案。接近南方銀谷的相關人士趙強(化名)認為:“內(nèi)斗雙方到了要比拼籌碼的時候。”

    從最新的持股情況來看,內(nèi)斗雙方所持股份比例仍在伯仲之間。截至10月12日,易增輝、南方銀谷及其一致行動人安華企管的持股比例合計21.96%;截至9月10日,西藏景源及明確與其存在諸多交集的福建廣聚、梁山、劉含、王亞東所持股份比例合計達23.03%。而目前掌控皖通科技董事會的李臻等人與西藏景源“關系密切”。

    在趙強看來,對方(指西藏景源陣營)增持股份會拉高股價,會進一步抬高其持股成本。而通過訴訟限制易增輝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管易增輝是否違反承諾,訴訟可能不會在11月20日之前結束,屆時易增輝持股表決的有效性也將成為對方的“把柄”,這也無形中增加了南方銀谷一方的“獲勝”難度。

    據(jù)易增輝透露,其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就本次訴訟發(fā)出的傳票。“等正式收到法院傳票后,將由律師去處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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