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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實控人操縱市場被罰沒3400余萬元

2021-05-29 06:29  來源:上海證券報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操縱市場的違法行為,一直是證監(jiān)會“零容忍”打擊的對象。證監(jiān)會官網5月28日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時任中昌數據實際控制人的陳某銘伙同他人,以“維護股價”為名,控制101個證券賬戶,在226個交易日里瘋狂交易“自家股票”,被證監(jiān)會處以3400余萬元罰沒款。

    陳某銘時任中昌數據實際控制人、中昌數據控股股東上海三盛宏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三盛宏業(yè))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謝某時任中昌數據總經理。

    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因為資金緊張、三盛宏業(yè)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中昌數據股票面臨質押風險,陳某銘安排謝某和胡某尋找、提供證券賬戶和配資資金交易中昌數據,以“維護中昌數據股價穩(wěn)定”。陳某銘、謝某伙同胡某,在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控制使用“蔡某波”等101個證券賬戶(下稱賬戶組)交易中昌數據股票。其間,陳某銘控制的企業(yè)提供保證金、利息,胡某與謝某對接追加保證金等事宜。

    證監(jiān)會查明,該賬戶組從2018年2月9日開始建倉,持有22.2萬股。2018年12月10日,賬戶組已持有4619.3萬股中昌數據股票。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9日,賬戶組集中拉抬中昌數據股價。2019年1月9日,中昌數據收盤價達到峰值20.9元,賬戶組持股也達到峰值5630.5萬股。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賬戶組大量減持,賬戶組持股量減少約100%,股價累計下跌35.89%。

    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期間共計226個交易日,賬戶組均參與了中昌數據的交易。其間,賬戶組合計買入1.8億股,合計28.6億元,賣出1.8億股,合計28.8億元。涉案期間,賬戶組有52個交易日的競價成交占比超過當期市場成交量的30%,162個交易日持有中昌數據達到總股本的5%以上。

    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期間,賬戶組通過拉抬、對倒等手段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其中,有34個交易日,中昌數據盤中股價漲幅超過2%,買入成交占比超過20%;有83個交易日,存在賬戶組內證券賬戶之間對倒交易中昌數據的情況,對倒比例大于10%的有35個交易日,大于20%的有19個交易日。

    證監(jiān)會查明,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期間,陳某銘等人控制使用賬戶組,利用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連續(xù)集中交易中昌數據,同時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影響中昌數據交易價格,共計獲利1147.22萬元。證監(jiān)會認為,陳某銘、謝某、胡某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guī)定,構成價格操縱。

    陳某銘提出申辯意見稱,自己只希望股價穩(wěn)定在預期之上,沒有操縱牟利的動機和企圖,不存在操縱故意。經復核,證監(jiān)會認為,陳某銘、謝某知悉胡某擬拉抬股價的情況,當事人所稱不存在操縱故意、操縱行為由胡某獨立實施等說法不能成立。

    證監(jiān)會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決定,對陳某銘、謝某、胡某沒收違法所得1147.23萬元,并處以2294.45萬元罰款,其中對陳某銘罰款1147.23萬元,對謝某、胡某分別罰款573.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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