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5月19日,由證券日報社與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主辦,北京、天津、河北、深圳四地證監(jiān)局聯合主辦,中信建投證券、渤海證券、財達證券和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協辦的第四屆“5·19中小投資者保護宣傳周”活動收官。
當天,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副總經理劉磊,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行權部高級經理莫妍哲,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公益律師、上海市浩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和曉科律師,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公益調解員、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江翔宇律師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參與活動。與會嘉賓從不同角度,探討投資者保護這一話題。
劉磊表示,投服中心持有每家上市公司一手股票,做最小的、最積極的股東,從市場的角度、用法律的手段,引領示范中小投資者依法積極行權。截至2022年4月底,投服中心共計行權3151場,累計行使股東權利4028次。
同時,證監(jiān)會批準設立的、我國唯一跨區(qū)域跨市場的全國性證券期貨糾紛公益調解機構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設在投服中心,截至2022年4月底,投資者通過投服中心調解服務已經獲賠近30億元。
此外,全國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康美藥業(yè)案勝訴,投服中心代表5萬多名投資者判決獲賠將近25億元,這是資本市場法治史上的一大標志性事件。目前正在建立健全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常態(tài)化機制,充分發(fā)揮代表人訴訟的“制度利刃”作用。同時,投服中心還在積極開展公益性的支持訴訟、股東代位訴訟。
莫妍哲介紹,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已通過視頻、線上文字互動等方式參加187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業(yè)績說明會。在參會過程中,投服中心有針對性的設計問題,以幫助投資者更準確地讀懂年報,了解上市公司。
與此同時,莫妍哲呼吁更多投資者積極參加上市公司的業(yè)績說明會。同時,希望上市公司繼續(xù)加強年報信息披露的可讀性和有效性,用簡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把上市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研發(fā)情況等問題說清說透。
和曉科結合美麗生態(tài)案,暢談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當中“追首惡”的重要性。他認為,從追責角度來講,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被罰,雖然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義務人,但上市公司僅僅是實控人作惡的工具,追責時應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員,防止廣大股東受二次傷害。從公司治理角度講,追究主要責任人員也有利于警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監(jiān)高等勤勉盡責,不得做出非法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
他同時表示,投服中心在公益維權過程中一貫主張追究個人責任,訴訟目標對準上市公司董監(jiān)高、實際控制人等直接違法行為責任人,在支持訴訟中通常將處罰認定承擔直接責任的上市公司董監(jiān)高、實際控制人列為共同被告,引領廣大受損投資者向違法董監(jiān)高、實控人追責。從法律角度,增加被告也能減少訴訟的風險,減少執(zhí)行的難度,增強執(zhí)行到位的可能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江翔宇結合期貨和衍生品法,闡述了一個期貨“喊單”案例背后的期貨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問題。他介紹,證券和期貨等領域,提供投資建議行為需要取得投資咨詢牌照。如果居間人未獲得期貨投資咨詢牌照,而向投資者發(fā)布投資建議,是違法違規(guī)行為,涉嫌構成從事非法金融活動。
江翔宇呼吁,投資者應當遠離“喊單”行為,了解其違法違規(guī)性和損失后維權的困難;期貨公司應當依規(guī)履行對居間人嚴格管理等工作,并做好投資者教育;“喊單”行為人應認識這種行為的違法性和潛在風險及日益嚴重的法律責任,不應從事此類行為。
當天,證券日報社根據公開報道,遴選發(fā)布了十大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編輯 孫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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