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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勢力角逐珠海中富股權 歸屬成謎深交所兩度下發(fā)關注函

2018-11-22 00:03  來源:證券日報 趙琳 王小康

    ■本報記者 趙琳 見習記者 王小康

    11月20日晚間,珠海中富發(fā)布公告,回應深交所要求公司進一步說明股權轉讓真實性的關注函。這是近兩周內,珠海中富因股權亂象,第二次回復深交所關注函。

    本以為有人接盤的珠海中富終于“苦盡甘來”,但擬接盤的深圳市國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青公司”)逾期支付競拍尾款,股權轉讓過程中新加入的舉牌方背后股權關系混亂,加上原控股股東破產(chǎn)清算的相關事項牽扯,珠海中富如今的股權變動已是“霧里看花”。

    對此,《證券日報》記者向珠海中富發(fā)去采訪提綱,并致電公司,珠海中富證券部門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由于公司和控股股東在資產(chǎn)、業(yè)務和人員上相互獨立,近期事項不會對公司經(jīng)營產(chǎn)生影響。目前,公司經(jīng)營活動正常展開。關于控股權歸屬,公司尚未收到最終結果,若有新的進展,將第一時間公告。”

    對于珠海中富面臨的情況,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張軍律師對記者表示,“這段時間,珠海中富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的熱點之一,公司接二連三的爆出控制權爭奪、二級市場舉牌等事件,近日又連續(xù)收到深交所關注函,對公司在股權轉讓、實際控制人信息披露、舉牌方情況等多個方面予以關注。從目前披露的公開信息,包括相關各方對深交所的關注函回復,可以看出公司目前還有不少的疑問留給市場,包括控制權的轉讓、舉牌方的背景和目的等,如果僅憑目前公開披露的資料,很難判斷公司的控制權最終花落誰家。從相關各方對公司的關注程度和其實際的行動來看,珠海中富應該還是有一定內在價值的。”

    股權變更頗多坎坷

    今年8月份,珠海中富原控股股東深圳市捷安德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安德”)由于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被法院裁定宣告破產(chǎn),其持有的珠海中富無限售流通股1.46億股,被債權人申請進行拍賣。

    上述股票最終以4.73億元被國青公司拍得。而就在國青公司拍得股權之際,新的舉牌方加入了。

    11月8日,珠海中富發(fā)布公告稱,陜西新絲路進取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新絲路一號”)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期間通過深交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tǒng)增持了珠海中富6428.51萬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5%。

    公開資料顯示,新絲路一號成立于2018年8月10日,注冊資本6.01億元。廣州市昕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昕諾投資”)是有限合伙人之一,認繳出資2億元,出資比例為33.27%。

    而就是新絲路一號牽扯出的“剪不斷,理還亂”的股權關系,使珠海中富遭到深交所的重點關注。

    天眼查數(shù)據(jù)顯示,昕諾投資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冊資本2000萬元,廣州市仁柏杰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柏杰”)持有其100%股權。此前,曾有媒體指出仁柏杰是由李勇鴻實際控制。

    另一方面,今年6月份,新余優(yōu)奈特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簡稱“新余優(yōu)奈特”)曾對媒體爆料稱,李勇鴻為珠海中富的實控人,而公司與捷安德簽下了合計14億元的協(xié)議,收購珠海中富11.39%的股權,并向李勇鴻支付了1億元定金。

    就在市場紛紛猜測新絲路一號,以及疑似背后推手的李勇鴻,此次舉牌珠海中富的目的之時,另一件讓人意外的事發(fā)生了,國青公司逾期支付競拍尾款。

    相關公告顯示,國青公司本應在10月19日前將拍賣成交尾款(拍賣成交價扣除保證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繳入委托方(管理人)賬戶。付清全部款項后,國青公司應在10月26日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然而,捷安德管理人賬戶直到10月30日才收到國青公司支付的尾款4.34億元。

    珠海中富對此表示,關于此次拍賣能否成交及能否與買受人國青公司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管理人將向相關利害關系方征求意見后再予以確定。

    對于國青公司能否成功接手珠海中富,張軍表示,“根據(jù)破產(chǎn)管理人的披露,應該需要看主要債權人等利益相關方的態(tài)度和意見。國青公司能否最終成為控股股東還需要耐心等待,另一方面,從國青公司‘朦朧’的背景情況來看,如果國青公司最終入主,能夠給珠海中富公司帶來多少幫助也是一個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各方,還有一家公司牽涉其中。2018年6月9日,珠海中富發(fā)布公告稱,接到實際控制人劉錦鐘的通知,鑒于捷安德面臨的破產(chǎn)清算現(xiàn)狀,其擬引入深圳前海沃眾陽光創(chuàng)投股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沃眾”)參與對捷安德的重組,同時深圳沃眾為了表達參與重組的誠意和實力,愿先期向公司提供1億元的流動資金信用借款,并已于6月8日向公司匯入首期款1000萬元。

    然而,就在國青公司付清尾款的第二天,珠海中富發(fā)布公告稱,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通知函,其已終止了與深圳沃眾關于對捷安德重組事項的商談,且公司至今未收到深圳沃眾的后續(xù)借款,故公司決定終止與深圳沃眾的借款合作,根據(jù)相關《承諾函》,深圳沃眾放棄前期已匯入1000萬元借款,珠海中富無需償還。

    深交所兩度下發(fā)關注函

    上述情況引起了深交所對珠海中富的重點關注。

    11月9日,深交所向公司發(fā)去關注函,要求公司及控股股東捷安德、實際控制人劉錦鐘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說明。

    對此,珠海中富回復關注函,并發(fā)布澄清公告,否認李勇鴻和實控人以及新絲路一號之間存在關聯(lián)關系。

    在公司回復此次關注函之后,11月15日,深交所再度下發(fā)關注函。

    珠海中富11月20日晚間回復稱,劉錦鐘在2017年4月知悉關于進行股權轉讓的談判事項,但因未曾簽署過相關轉讓協(xié)議,故在上次回復中進行確認的內容與捷安德實業(yè)管理人回復的內容存在差異;同時,對于未及時履行臨時信披義務,劉錦鐘和捷安德法定代表人李嘉杰均表示,是由于對上市規(guī)則理解不到位,故沒有在事情發(fā)生時,通知上市公司。

    而對于和深圳沃眾之間的協(xié)議,劉錦鐘表示,根據(jù)雙方簽署的協(xié)議以及深圳沃眾出具的《承諾函》,深圳沃眾承諾,向珠海中富匯入首期1000萬元借款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將匯入剩余的9000萬元至公司賬戶,如不能及時匯入,則愿自動放棄已匯的1000萬元,珠海中富無需償還。

    6月29日,深圳沃眾未按承諾向公司匯入剩余的9000萬元借款,在和深圳沃眾進行多次溝通后,劉錦鐘認為捷安德重組事項無法繼續(xù)進行且深圳沃眾已違約,故于2018年10月底發(fā)函給珠海中富告知了與深圳沃眾終止談判事項。珠海中富按照《承諾函》的內容對外公告了無需償還借款的事項。

    從無人問津到多方爭搶

    隨著深交所兩度發(fā)問,珠海中富的股權變動之謎算是有了解釋。但公司控股權變動,從無人問津到“備受青睞”,這背后的原因尚待觀察。

    珠海中富的第一次股權拍賣,僅一位報名者,并以流拍告終。而在其第二次股權拍賣時,共吸引了包括國青公司在內的三家競拍方,其中2名買家參與競價,共16次出價,競爭激烈。最終,國青公司以4.73億元勝出,對比近一個月前的4.54億元的首拍價,最終成交價格要高出不少。

    此外,新絲路進取一號增持珠海中富股份發(fā)生在10月17日至11月7日,恰好在競拍結束之后。

    “珠海中富曾在全國進行布局,擁有不少大幅增值的土地資源,這應該也是各路資本看中公司的原因。”張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而新絲路一號在回復深交所關注函時也表示,土地資源就是其看好珠海中富的原因之一。

    2017年年報顯示,珠海中富僅靠出售位于高新區(qū)國槐街南、金梭路西和銀屏路東、國槐街南兩宗土地,就取得7715.56萬元計入資產(chǎn)處置收益,占全年凈利潤的82.11%。而據(jù)公司2018年半年報顯示,珠海中富尚有賬面原價1.51億元的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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