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會玲
歷經多次博弈后,神開股份董事長李芳英與映業(yè)文化的“股份收購糾紛案”終于迎來最終結果。
9月18日,神開股份發(fā)布公告稱,李芳英于近日告知公司,仲裁庭已于2019年9月12日就其與映業(yè)文化糾紛作出終局裁決,并向公司遞交了《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書》。
上述糾紛源起于映業(yè)文化向仲裁委提交的一紙申請。2018年9月1日神開股份披露了映業(yè)文化(以下簡稱“申請人”)就其與李芳英(以下簡稱“被申請人”)簽署的《股份收購協(xié)議》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仲裁委裁定李芳英繼續(xù)履行《股份收購協(xié)議》,并支付違約金1.35億元,以及支付案件的律師費及相關仲裁費用。
李芳英于2018年10月8日就上述仲裁案件向仲裁委提交反請求,請求仲裁委裁定映業(yè)文化支付違約金1.45億元,以及支付本案的律師費及相關仲裁費用。
2018年11月24日仲裁庭開庭審理了本案,李芳英方面的代理律師當庭向仲裁庭申請對映業(yè)文化的資產進行了財產保全。
目前,該糾紛已審理終結,仲裁庭根據查明的事實,裁決申請人應向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3144.96萬元;律師費200萬元;財產保全擔保費6萬元及財產保全費5000元。案件產生的其他費用由雙方按照規(guī)定比例承擔。上述款項的支付應在裁決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履行完畢。
神開股份表示,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結果可能導致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東的股權比例發(fā)生變化。
(編輯 喬川川)
多地召開“新春第一會” 高質量發(fā)展、改革創(chuàng)新等被“置頂”
隨著春節(jié)假期結束,全國多地在蛇年首個工作……[詳情]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